耿政发〔2022〕20号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吕德芬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孟定、勐撒农场社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吕德芬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耿委〔2022〕65号)要求,经2022年5月19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六次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吕德芬 任县人民政府专职督学,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22年5月19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驻耿各单位。 |
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