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政发〔2022〕11号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易万鹏等二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孟定、勐撒农场社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易万鹏等二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耿委〔2022〕43号)要求,经2022年3月2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易万鹏 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李云林 免去县司法局大兴司法所所长职务。
2022年3月21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驻耿各单位。 |
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