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开展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要求,将基建队老职工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纳入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共同办理,原出台的《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基建队老职工住房土地证的批复》(耿政复〔2012〕121号)文件受理时间调整至2022年6月30日止。